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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一季度非“双随机”检查备案计划表

发布日期:2026-02-02   来源:002007 电子政务
2026年一季度非“双随机”检查备案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孟村回族自治县司法局                                                                                        填报人:                     填表时间:2025.12.9
序号 执法部门 检查事项 具体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类别
(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监督检查/其他检查情况请列明)
检查对象(企业所属类型或行业) 检查企业名称
(请一一列明)
企业联系人 企业联系电话 检查时间
(具体到年月日)
是否联合检查
(不能联合检查的需说明理由)
是否多层级联合执法 牵头部门 联合部门 备注
1 生态环境局 对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真实性,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排污口设置及备案情况,环境管理台账建立、保存情况,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情况,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减排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 生态环境系统内双随机检查 一般监管对象: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类企业季度抽取5%,排污登记类企业季度抽取 0.5%。重点监管对象: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类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内企业,季度抽取18%。特殊监管对象:上一季度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季度抽取20%。 一般监管对象: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类企业季度抽取5%,排污登记类企业季度抽取 0.5%。重点监管对象: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类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内企业,季度抽取 18%。特殊监管对象:上一季度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季度抽取 20%。 1月-3月 生态环境系统内双随机检查
2 水务局 对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1.未经审批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2.计量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条 监督检查 热力供应 利民热力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8日
3 水务局 对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1.未经审批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2.计量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条 监督检查 教育 河北孟村回民中学 2026年3月16日
4 交通运输局 1.经营资质。2.动态监控。3.安全生产。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 。                       3.是否使用符合标准且正常工作的监控平台。           4. 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日常检查 道路运输 孟村回族自治县容天运输有限公司 杨彪 13833784333 2026年1月5日 否(日常检查,不需要联合检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5 交通运输局 1.经营资质。2.动态监控。3.安全生产。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 。                       3.是否使用符合标准且正常工作的监控平台。           4. 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日常检查 道路运输 孟村回族自治县广泰运输有限公司 戴长卫 13930706667 2026年1月5日 否(日常检查,不需要联合检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6 交通运输局 1.经营资质。2.动态监控。3.安全生产。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 。                       3.是否使用符合标准且正常工作的监控平台。           4. 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日常检查 道路运输 沧州晨恒运输有限公司 马维涛 13131724999 2026年1月5日 否(日常检查,不需要联合检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7 交通运输局 1.经营资质。2.动态监控。3.安全生产。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 。                       3.是否使用符合标准且正常工作的监控平台。           4. 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日常检查 道路运输 孟村回族自治县精越运输有限公司 汪洪彬 13483835333 2026年1月5日 否(日常检查,不需要联合检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8 交通运输局 1.经营资质。2.动态监控。3.安全生产。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 。                       3.是否使用符合标准且正常工作的监控平台。           4. 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日常检查 道路运输 孟村回族自治县亿豪运输有限公司 张栋来 18633708029 2026年2月1日 否(日常检查,不需要联合检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9 交通运输局 1.经营资质。2.动态监控。3.安全生产。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 。                       3.是否使用符合标准且正常工作的监控平台。           4. 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日常检查 道路运输 孟村回族自治县双合运输有限公司 曹绪超 6886396 2026年2月1日 否(日常检查,不需要联合检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0 交通运输局 1.经营资质。2.动态监控。3.安全生产。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 。                       3.是否使用符合标准且正常工作的监控平台。           4. 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日常检查 道路运输 孟村回族自治县利达运输有限公司 张淑刚 18631799168 2026年2月1日 否(日常检查,不需要联合检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1 交通运输局 1.经营资质。2.动态监控。3.安全生产。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 。                       3.是否使用符合标准且正常工作的监控平台。           4. 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日常检查 道路运输 孟村回族自治县广利运输有限公司 李从海 15631765888 2026年2月1日 否(日常检查,不需要联合检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2 交通运输局 1.经营资质。2.动态监控。3.安全生产。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 。                       3.是否使用符合标准且正常工作的监控平台。           4. 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日常检查 道路运输 孟村回族自治县安驰车队 孙金良 15930790333 2026年3月1日 否(日常检查,不需要联合检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3 交通运输局 1.经营资质。2.动态监控。3.安全生产。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 。                       3.是否使用符合标准且正常工作的监控平台。           4. 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日常检查 道路运输 沧州腾贺运输有限公司 刘学凤 13673170999 2026年3月1日 否(日常检查,不需要联合检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4 交通运输局 1.经营资质。2.动态监控。3.安全生产。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 。                       3.是否使用符合标准且正常工作的监控平台。           4. 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日常检查 道路运输 孟村回族自治县利兴运输有限公司 张玉亮 15175710333 2026年3月1日 否(日常检查,不需要联合检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5 交通运输局 1.经营资质。2.动态监控。3.安全生产。 1.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 。                       3.是否使用符合标准且正常工作的监控平台。           4. 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日常检查 道路运输 沧州市利捷运输有限公司 代景悦 13383378223 2026年3月1日 否(日常检查,不需要联合检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6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 1、公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作业现场隐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 监督检查 机械 河北汇晟管道装备有限公司 张静 0317-6894588 2026.1.6 应急管理局
17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 1、公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作业现场隐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 监督检查 机械 河北渤海管道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张雷 0317-6892116 2026.1.13 应急管理局
18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 1、公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作业现场隐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 监督检查 机械 沧州恒鑫高压管件有限公司 宋文波 0317-6828088 2026.1.20 应急管理局
19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 1、公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作业现场隐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 监督检查 机械 河北方泉管道装备有限公司 蔡金赞 13703276200 2026.1.27 应急管理局
20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 1、公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作业现场隐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 监督检查 机械 河北峰诚管道有限公司 张彦峰 0317-6601028 2026.2.3 应急管理局
21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 1、公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作业现场隐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 监督检查 机械 河北巨擎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刘培刚 0317-6855700 2026.2.6 应急管理局
22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 1、公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作业现场隐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 监督检查 机械 河北汇科钢管有限公司 樊希峰 0317-6839996 2026.2.10 应急管理局
23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 1、公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作业现场隐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 监督检查 机械 河北君宇广利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曹利 0317-6603139 2026.3.10 应急管理局
24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 1、公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作业现场隐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 监督检查 机械 沧州华鑫管业制造有限公司 刘福印 0317-6827288 2026.3.12 应急管理局
25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 1、公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作业现场隐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 监督检查 机械 江丰管道集团有限公司 张晏将 0317-6899896 2026.3.17 应急管理局
26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 1、公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作业现场隐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 监督检查 机械 河北龙马钢管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李忠连 0317-6886880 2026.3.18 应急管理局
27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 1、公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作业现场隐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 监督检查 机械 河北亚都管道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高砚松 0317-6019282 2026.3.24 应急管理局
28 宋庄子乡人民政府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行政检查 检查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在室内进行,是否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应当在室内进行,不得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违反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日常检查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陈贵钰
崔建国
18833739993
19131798077
2026.02.06
2026.03.13
牵头单位:宋庄子乡人民政府
29 宋庄子乡人民政府 对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处理的行政检查 检查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2024年11月28日修正)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决定有关规定,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批评教育,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但已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处罚的除外。 日常检查 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服务公司 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服务公司 2026.01.14
2026.02.18
2026.03.12
牵头单位:宋庄子乡人民政府
30 宋庄子乡人民政府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行政检查 检查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企业是否违反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9日公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日常检查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刘凯悦
王少春
15732780968
15075733908
2026.01.21
2026.02.27
牵头单位:宋庄子乡人民政府
31 新县镇人民政府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行政检查 检查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在室内进行,是否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日常检查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2026.2.10 新县镇人民政府
32 新县镇人民政府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行政检查 检查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日常检查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2026.3.20 新县镇人民政府
33 辛店镇人民政府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行政检查 检查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在室内进行,是否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应当在室内进行,不得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违反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日常检查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2026.01.20
2026.03.16
牵头单位:辛店镇人民政府
34 辛店镇人民政府 对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处理的行政检查 检查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2024年11月28日修正)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决定有关规定,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批评教育,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但已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处罚的除外。 日常检查 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服务公司 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服务公司 2026.01.08
2026.02.12
2026.03.20
牵头单位:辛店镇人民政府
35 辛店镇人民政府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行政检查 检查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企业是否违反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9日公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日常检查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2026.02.01
2026.03.10
牵头单位:辛店镇人民政府
36 牛进庄乡人民政府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行政检查 检查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在室内进行,是否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11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应当在室内进行,不得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违反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日常检查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2026.1.15
2026.2.15
2026.3.15
牵头单位:牛进庄乡人民政府
37 牛进庄乡人民政府 对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处理的行政检查 检查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2024年11月28日修正)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决定有关规定,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子批评教育,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但已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外罚的除外。 日常检查 辖区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户 辖区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户 2026.1.17
2026.2.17
2026.3.27
牵头单位:牛进庄乡人民政府
38 牛进庄乡人民政府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行政检查 检查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企业是否违反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1129日公布)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条例的实施。 日常检查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2026.2.20
2026.3.20
牵头单位:牛进庄乡人民政府
39 孟村镇人民政府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行政检查 检查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在室内进行,是否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应当在室内进行,不得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违反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日常检查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2025.1.10
2025.2.10
2025.3.10
牵头单位:孟村镇人民政府
40 孟村镇人民政府 对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处理的行政检查 检查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2024年11月28日修正)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决定有关规定,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批评教育,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但已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处罚的除外。 日常检查 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服务公司 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服务公司 2025.1.15
2025.2.17
2025.3.15
牵头单位:孟村镇人民政府
41 孟村镇人民政府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行政检查 检查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企业是否违反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9日公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日常检查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2025.1.10
2025.3.22
牵头单位:孟村镇人民政府
42 高寨镇人民政府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行政检查 检查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在室内进行,是否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应当在室内进行,不得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违反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日常检查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2025.1.10
2025.2.10
2025.3.10
牵头单位:高寨镇人民政府
43 高寨镇人民政府 对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处理的行政检查 检查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2024年11月28日修正)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决定有关规定,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批评教育,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但已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处罚的除外。 日常检查 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服务公司 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服务公司 2025.1.15
2025.2.17
2025.3.15
牵头单位:高寨镇人民政府
44 高寨镇人民政府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行政检查 检查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企业是否违反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9日公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日常检查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2025.1.20
2025.3.22
牵头单位:高寨镇人民政府
45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6 消防救援大队
47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48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9 卫生健康局
50 市场监督管理局
51 财政局
52 人社局
53 农业农村局
54 统计局
55 医疗保障局
56 气象局
57 审计局
58 发展和改革局
59 网信办
注:1.请按时间顺序汇总排列;
    2.县直牵头部门请将配合部门检查事项一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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