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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3   来源:部门自拟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为建设沿海开放、美丽和谐新孟村,打造1个主题+7个层级+10个元素”的中国式现代化孟村美好场景,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认真履行政府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政府年度学法计划、领导班子学法计划,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6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主持召开县政府党组会20次、常务会13次,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制定《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孟村篇章实施方案》、《孟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孟村建设。

(二)严格贯彻依法依规决策。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完善政府常务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等制度,严格按规则、程序依法决策。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制度县政府聘请的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会议,为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制度的积极作用。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逐步强化。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即时清理制度,及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2023年共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5件,均按要求严格把关,要求公示和备案,并制定了台账,进行规范性管理。对县政府近年来3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6个文件建议宣布失效,27个现行有效文件予以保留。

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今年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19件,结案18件,1件正在审理当中;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5件,其中撤诉5件,胜诉7件,待审理13件。接待复议申请人员40余人次,未出现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不良影响。

二、严格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把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关”。开办2023年度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班分3期进行。组织召开全县2023年度提升案卷质量培训会举行孟村县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并经考试合格的700余名执法人员省证件平台进行了换证录入

(二)严把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关”。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对全县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和换证工作,共清理注销不在执法岗位及不符合持证条件人员72名。保证执法队伍的纯洁性

(三)严把罚没许可证“审验关”。对全县《罚没许可证》进行年检,主要对各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罚没主体资格、罚没依据的“废、立、改”等情况进行审核。全县22个执法部门6个乡镇人民政府通过了年检,并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严把执法监督“检查关”。组织开展“任性执法、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查摆各类问题10项,要求各部门对查摆出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规范做好全县行政执法公示工作针对排查出的事前公示未及时更新、内容不全面,事后公示内容不规范、公示时间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及时督促各单位作出整改。10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此次检查活动为有针对性地规范各单位行政执法作, 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市场主体稳定经营、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在精细上下工夫,不断完善三项制度。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活动工作方案》,对活动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行政执法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内容,公示公开载体、公开程序、公示机制。结合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内容进行动态公示。

)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指导执法单位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记录设备配备标准》,严格要求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以及执法记录方式、工作标准、归档保存、信息查阅。

)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全县各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需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处罚。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向乡镇赋权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8项,向开发区直接下放项目建设相关审批事项23项。并组织业务骨干对乡镇和开发区工作人员给予业务指导,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全面推行“证照分离”“证照联办”,优化办照程序,实行登记注册“即来即办,审核合一”,企业设立实现“一日办结”大大提升企业开办效率,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市场监管局、税务、社保、医保等流程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便利程度。

(二)加强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为充分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对我县免罚(减轻)、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免罚(减轻)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并在各自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检察机关与县工商联合会等8个单位联合发力,引导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助力“带病”企业实现“司法康复”;扎实推进“千所联千会”工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法治政府执行力度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严格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管理、重大项目投资等事项,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复,满意率达100%。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大数据服务中心24小时受理和办理群众生产生活等各方面诉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公开时限标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促进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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