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0日,沧州市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专班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转交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批),共10个问题,涉及河间市、盐山县、南皮县、沧县、献县、运河区和黄骅市,其中南皮县、黄骅市和沧县3个案件为带“*”号的重点案件。案件交相关县级工作专班核查处理,要求县级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核查工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县局核查情况进行了复查,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编号D130000201806100027,群众反映沧州市黄骅市滕庄子乡西白庄村村西镀锌管厂,含酸废气无组织排放,且废水直排厂内渗井和厂外北侧渗坑,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黄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6月10日晚,主管环保副市长王力带领黄骅市环保分局、滕庄子乡政府工作人员到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2018年6月11日,黄骅市市长宋忠秋、常务副市长张剑华带领黄骅市环保分局、滕庄子乡政府工作人员及环保专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未发现举报反映的含酸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直排厂内渗井和厂外北侧渗坑的情况,该举报件属实。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由于升级改造以致厂区内产品、原料随意堆放,厂容厂貌较为混乱,已责成滕庄子乡政府联合黄骅市环保分局督促该企业就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达不到环境管理要求将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2018年6月12日,滕庄子乡政府联合黄骅市环保分局对该企业进行后督察,该企业对随意堆放的产品和材料正在清理,厂容厂貌已有较好改观。
编号:D130000201806090098,群众反映沧州市南皮县南皮镇金刚中路25号公安局北侧400米处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和无名酸洗厂,异味刺鼻,废水直排厂区南侧渗坑,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南皮县高度重视,县长徐志连、副县长李玉鹏组织南皮县环保分局、南皮镇政府和电力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属实。举报件中所提到的“南皮镇金刚中路25号公安局北侧400米处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和无名酸洗厂”实为“南皮镇翟官屯村82号院内的电泳漆加工点和注塑加工点”,电泳漆加工点当事人李寿华,注塑加工点当事人王炳义。现场检查时,电泳漆加工点有生产设备和待加工的金属件,有生产迹象,废水排入院外坑内,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坑内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注塑加工点在院内东侧,厂房内有2台注塑机,未生产。经现场调查取证,南皮县环保分局分别对电泳漆加工点和注塑加工点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李寿华和王炳义立即清除原料、拆除生产设备;电力部门现场对2家加工点进行断电。在南皮镇政府和南皮县环保分局的联合督导下,6月12日电泳漆加工点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并清除了原材料和产品;6月13日注塑加工点设备全部拆除,达到了“两断三清”取缔标准。6月11日,南皮县环保分局监测站对李寿华电泳漆加工点出具监测报告(南环监字〔2018〕第107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已移交公安部门依法立案处理。
编号D130000201806090078,群众反映沧州市河间市兴村镇边村村南50米沧保路北侧于正回收玻璃厂,洗涤废水直排渗坑,且粉碎过程中噪声扰民。接交办单后,河间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布置,亲自督导,责成河间市环保分局及兴村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未发现举报反映的废水直排渗坑现象。噪声扰民应该存在,反映部分属实。该举报件中所提到的“于正回收玻璃厂”实为“河北正和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状,位于河间市兴村乡边庄村,年加工销售废旧玻璃50000吨。2018年1月15日,该企业环评报告通过沧州市环保局河间市分局审批(河环表类〔2018〕01-45号),2018年5月11日,通过沧州市环保局河间市分局验收,2018年5月14日办理临时排污许可证(PWX-130984-1315-18)后开始调试设备,进行试生产。经详细核查,该企业建有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6月3日已停产,在厂区内外未发现洗涤废水直排渗坑的情况。该企业南侧为S331省道,西侧为某商场库房,东侧为农田,北侧为厂房,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边庄村220米,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由于该企业已停产,无法对其噪声排放进行监测,待企业恢复生产后,河间市环保分局将组织对其噪声排放进行监测,如达不到环境管理要求将对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编号D130000201806090097,群众反映沧州市运河区恒顺世纪中心小区内3、4、5号楼门口有26个垃圾桶,清理不及时;钉子户在小区三号楼旁临时搭建小餐馆,油烟无组织排放,餐饮垃圾随意堆放。接到交办单后,运河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运河区市场街道办事处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一、恒顺世纪中心小区3、4、5号楼门口放置垃圾桶问题,此情况属实。因附近餐饮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较多,且在恒顺世纪中心小区未建成之前,该垃圾转运点就已存在,此处一直是附近餐饮店和居民生活垃圾存放处。目前该处垃圾桶已全部更新,并安排专人现场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每天喷撒药物,保持干净整洁;二、钉子户(张家兄弟)在3号楼旁临时搭建小餐馆,油烟无组织排放、餐饮垃圾随意堆放问题。该区域于2009年开始拆迁,因张氏四兄弟欲望值太高,迟迟未能与项目单位达成一致,故此问题遗留至今。目前市场街道办事处正积极与开发单位协调,与双方对接,力争早日解决拆迁遗留问题。运河区已责令该餐馆停业,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现餐饮垃圾已清理完毕。
编号D130000201806090096,群众反映沧州市黄骅市官庄乡前九女河村东北角东明橡胶加工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接到交办单后,黄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6月10日晚,主管环保副市长王力带领黄骅市环保分局、官庄乡政府工作人员到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未产生,未发现举报反映的问题,2017年6月11日上午,黄骅市环保分局与官庄乡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到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有部分设备未拆除移位,导热油炉管道断开,但未移位,对此,黄骅市政府已责成官庄乡政府联合黄骅市环保分局督促该企业尽快拆除。目前,该企业小型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大型设备无法移动,但已拆除电机及相关附属设备,导热油炉己彻底拆除。群众举报基本属实。
编号D130000201806100017,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兴济镇兴济中学北侧猪场紧邻自来水公司,举报人担心养殖废水会影响自来水公司饮用水水质。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沧县畜牧中心、水务局、兴济镇政府连夜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属实。兴济中学北侧猪场名为沧县鸿禧养殖场,坐落于后罗屯村西北角,法人:吕春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0921MAO98M3R96。该养殖场于2009年建设,现存栏90头,距离兴济镇饮用水取水点100米左右。兴济镇饮用水取水点建于2011年,有两个取水井,深度分别为400米和600米。沧县水务局每年对水厂水质进行两次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除地方性水质含氟量和氯化物超标外,其余数据均合格。最近一次监测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目前,该养殖场周围粪便已清理干净,养殖场法人近期已将大部分猪出售,仅剩十余头能繁殖的母猪,新产生的粪便随时清运。以上问题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
编号D130000201806100051,群众反映沧州市献县商林乡商林三分村村北无名碎石厂,占用耕地,只在夜间生产,生产过程中噪音扰民,粉尘污染环境,运输车辆损坏公路。接到交办单后,献县高度重视,政府副县长赵建涛同志组织献县环保分局及商林乡负责同志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信访件中反映的献县商林乡商林三分村粉石厂实名为献县魏苏砂石料厂,法人:魏苏苏,该厂位于商林乡三分村西北方向,占地约10亩,从事石块粉碎加工销售,该厂环保手续齐全,排污许可证号为PWX-130929-0319-17,有效期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此前献县环保分局已经接到过群众对该厂的举报,商林乡政府联合献县环保分局对该厂采取了断电停产,要求企业自查整改。2018年6月11日上午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污染治理设施齐全,企业与居民区防护距离在550米以上,原料成品都在密闭车间内,企业正在停产整改,没有生产。群众反映问题原来存在,属实。献县环保分局和商林乡政府将继续加强监管,防止企业违法生产。
编号D130000201806090086,群众反映沧州市盐山县边务乡高边务村东南方向随意饺子馆北侧卓越防腐保温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气体。接到交办单后,盐山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盐山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与边务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交办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不属实。根据举报人反映的地点方位,工作人员对周边企业进行了排查,经排查,未发现卓越防腐保温厂。执法人员和边务乡政府工作人员根据辖区内掌握的防腐保温企业底数,扩大了排查范围。经反复细致排查,以及走访周边群众,均未发现群众反映的边务乡高边务村东南方向随意饺子馆北侧卓越防腐保温厂。
编号D130000201806100030,D130000201806100031两个案件举报内容相同,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姚官屯乡前李寨村南沧县瑞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6年被曝光后关停,2017年恢复生产时被省环保厅查处后关停,2018年再次复工。该公司环评作假,非法生产粘土砖,且仅在夜间偷偷生产,生产过程中烟(粉)尘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未果。接到两个案件的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沧县环保分局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同时县长李军强、副县长孙志圣也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沧县瑞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陈之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1MAO7LNGA43。该公司于2016年1月实心粘土砖瓦窑厂全部拆除后新建隧道窑烧结砖生产线一条。现该企业已在沧县行政审批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沧县行政审批〔备〕字〔2017〕33号),沧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沧县瑞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项目选址意见》(沧规函字〔2017〕263号),2017年11月15日,沧县环保分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号(沧县环评〔2017〕142号)。2018年4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PWX-130921-0434-18。沧县瑞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有隧道窑烧结砖生产线一条,年产5000万块(标砖)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空心砖。该企业按环评要求装有袋式粉尘集尘器和湿式脱硫设施各一套。此信访件为重访件,执法人员已多次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举报人反映使用燃煤、多次停产逃避检查、受当地政府保护,一直未关停的情况和违法行为。2018年6月11日,沧县环保分局再次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pH试纸检测脱硫循环水,pH值为11左右,呈碱性。该企业烧制工序原料为天然气、煤矸石,未发现燃煤。沧县已于2018年6月8日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但因2018年6月9日、10日下雨,检测机构无法检测。经沟通,检测机构于2018年6月12日对该企业进行检测,预计2018年6月25日左右出具检测报告。如发现有超标排放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该举报为重复举报,部分属实。调查情况已在沧政府网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
沧州市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专班
2018年6月18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关民族街 电话:0317-6721550
冀ICP备06030433号-1 网站标识码:1309300005 冀公网安备 13093002000133号
中文域名: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冀ICP备06030433号-2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