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行政监管

孟村回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公示2024026

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泊北村新型社区三期

建设单位:孟村回族自治县高寨镇泊北村村民委员会

施工单位:四川贡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四川贡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承建的孟村回族自治县泊北村新型社区三期项目,于20241012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对拟销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41031日至20241129日,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举报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我局将依法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投诉电话:0317-6720601

办公地址:孟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