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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2   来源: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2〕45号)安排部署,2022年7月15日前对全县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出台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保留。25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保留。

二、宣布失效。因适用期已过、阶段工作任务已完成等原因,对13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失效。

同时,2012年1月1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自动废止,不再计算有效期。

清理结果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布清理结果并按程序备案。

    附件:1.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2.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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