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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按照省、市、县各级双随机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结合教育局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2月15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抽查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
    三、抽查内容
    1、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对被抽查对象实施: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2、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对被抽查对象实施: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检查。
    3、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对被抽查对象实施: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使用的检查。
    4、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对被抽查对象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
    5、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对被抽查对象实施:校外校训机构检查。
    6、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对被抽查对象实施:教师队伍建设检查。
   四、抽查部门
   县教育局安全股、基础教育股、法制股、人事股、督导室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生成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各科室完成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2.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抽查工作,联合科室配合实施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实地核查。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抽查对象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抽查表,并由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抽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抽查主体名下,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科室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各被查单位咨询,解疑答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抽查涉及各教育单位,各科室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各教育单位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五)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抽查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