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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0001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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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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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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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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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孟村回族自治县2022年4月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 主题词:
- 文号:
孟村回族自治县2022年4月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孟村回族自治县
2022年4月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省、市双随机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为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态势,决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1、抽查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抽查数量为4所。
抽查内容
1.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对被抽查对象实施《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十三条的检查。
2、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对被抽查对象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检查。
3.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对被抽查对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餐饮服务监督检查的检查。
四、抽查部门
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2.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联合抽查工作,并各自制定本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公示信息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孟村回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孟村回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于12月10日前由联合抽查实施部门汇总上报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mcxssj6721315@163.com
联系电话:6721315
孟村县“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