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孟村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行政征收

孟村镇中涨沙村征收公告

孟村回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31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4277公顷,用于医疗卫生用地。范围位于中涨沙村北侧,东至中涨沙村地、西至中涨沙村地、南至中涨沙村地、北至中涨沙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