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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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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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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孟村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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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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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储备高寨镇大许孝子村、小许孝子村部分土地情况的公示
- 主题词:
- 文号:
关于储备高寨镇大许孝子村、小许孝子村部分土地情况的公示
为完善我县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的运行,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依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联合下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高寨镇大许孝子村、小许孝子村土地一宗,该宗土地面积9827.49平方米,约合14.7412亩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统一管理。上述宗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土地补偿费已由高寨镇会同大许孝子村村民委员会、小许孝子村村民委员会兑现给被征地农户。
根据高寨镇孟高政字[2023]4号文征地补偿费的申请,征用高寨镇大许孝子村、小许孝子村部分土地,该地块占地21.1832亩(大许孝子村8.4亩,小许孝子村12.7832亩),按照征地区片价6.545万/亩,共计138.6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