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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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县2023年在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孟村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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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县行政审批局(共5类、157项)
总序号 类别及序号 项目名称及数量 备注
一、行政许可 共143项
1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2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3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 4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5 5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6 6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7 7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8 8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9 9 校车使用许可
10 10 教师资格认定
11 1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12 12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13 13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14 14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15 15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16 16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17 17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18 18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19 19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20 20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21 21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22 22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23 23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24 24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25 25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26 26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27 27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28 28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29 29 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审批
30 30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31 3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32 32 商品房预售许可
33 33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34 34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35 35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36 36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37 37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38 38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39 39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40 40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41 41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42 42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43 43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44 44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45 45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46 46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47 47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48 48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49 49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50 50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51 51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52 52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53 53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54 54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55 55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56 56 涉路施工许可
57 57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58 58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59 59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60 60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61 61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62 62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63 63 取水许可
64 64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65 65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66 66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67 67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68 68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69 69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70 70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71 71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72 72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73 73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74 74 农药经营许可
75 75 兽药经营许可
76 76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77 77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78 78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79 79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80 80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81 81 动物诊疗许可
82 82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83 83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84 84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85 85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86 86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87 87 渔业捕捞许可
88 88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89 89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90 90 营业性演出审批
91 91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92 92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93 93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94 94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95 95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96 96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97 97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98 98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99 99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100 100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101 101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102 102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103 103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104 104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05 105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106 106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107 107 医师执业注册
108 108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109 109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110 110 护士执业注册
111 111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12 11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113 113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14 114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115 115 食品生产许可
116 116 食品经营许可
117 117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118 118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119 119 企业登记注册
120 120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121 12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122 122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123 123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124 124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125 125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126 126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127 127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128 128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129 129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130 130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131 131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132 132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133 133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134 134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135 135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136 136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137 137 猎捕非国家和非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138 138 各设区的市、扩权县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
139 139 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摆设摊点审批
140 140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141 141 食品小餐饮登记
142 142 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
143 143 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审批
二、行政备案 共8项
144 1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
145 2 河北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
146 3 公司备案(章程备案)
147 4 公司备案(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148 5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
149 6 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150 7 河北省网络餐饮服务主体备案
151 8 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三、行政给付 共0项
四、行政确认 共4项
152 1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许可事项变更
153 2 股权出质登记
154 3 股权出质登记
155 4 股权出质登记
五、行政奖励 共0项
六、行政裁决 共1项
156 1 对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
七、其他类 共1项
157 1 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八、行政处罚 共0项
九、行政强制 共0项
十、行政征收 共0项
十一、行政检查
共0项
交通运输局(共8类、141项)
总序号 类别及序号 项目名称及数量 备注
一、行政许可 共2项
1 1 校车使用许可
2 2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二、行政备案 14
3 1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4 2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
5 3 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备案
6 4 道路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7 5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
8 6 班车客运经营者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的备案
9 7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
10 8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备案
11 9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
12 10 定制客运备案
13 11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备案
14 12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备案
15 13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备案
16 14 道路货物运输站
(场)经营备案
三、行政给付
四、行政确认 4
17 1 客运站站级核定
18 2 确认特定时段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
19 3 公路工程竣工质量复测
20 4 公路工程交工质量核验
21 5 对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公路桥梁安全确认
22 6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
23 7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终止运营
五、行政奖励
24 1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
25 2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
六、行政裁决 1
26 1 裁决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
七、其他类 1
27 1 规范出租车车型、车容车貌、专用设施设备
28 2 出租汽车年度审验
29 3 道路客运、货运车辆营运证配发
30 4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核定
八、行政处罚 共100项
31 1 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32 2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处罚
33 3 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处罚
34 4 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处罚
35 5 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处罚
36 6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37 7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
38 8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
39 9 未取得客运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车辆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运经营车辆的;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运经营车辆的处罚
40 10 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处罚
41 11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处罚
42 12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处罚
43 13 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处罚
44 14 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处罚
45 15 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使的处罚
46 16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处罚
47 17 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处罚
48 18 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处罚
49 19 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
50 20 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的处罚
51 21 客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的处罚
52 22 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53 23 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处罚
54 24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55 25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56 26 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处罚
57 27 不按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处罚
58 28 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59 29 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故意绕道行驶的处罚
60 30 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61 31 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62 32 不按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处罚
63 33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处罚
64 34 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处罚
65 35 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处罚
66 36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处罚
67 37 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处罚
68 38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处罚
69 39 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处罚
70 40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处罚
71 41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处罚
72 42 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处罚
73 43 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处罚
74 44 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处罚
75 45 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处罚
76 46 出租、出借、转让、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以及巡游车服务监督卡的处罚
77 47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处罚
78 48 使用未办理租赁车辆备案、未领取车辆备案证明文件的车辆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处罚
79 49 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其他客运经营的处罚
80 50 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处罚
81 51 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 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处罚
82 52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处罚
83 53 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84 54 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处罚
85 55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的处罚
86 56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87 57 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的处罚
88 58 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处罚
89 59 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处罚
90 60 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
91 61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得到处罚
92 62 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
93 63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处罚
94 64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处罚
95 65 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处罚
96 66 强行招揽货物的处罚
97 67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处罚
98 68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处罚
99 69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处罚
100 70 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处罚
101 71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处罚
102 72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
103 7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104 7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的处罚
105 75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106 76 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处罚
107 77 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处罚
108 78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企业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上岗作业的处罚
109 79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对未备案擅自经营的维修企业进行的处罚。
110 80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处罚
111 8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处罚;
112 8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处罚
113 83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车辆的(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车辆);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车辆的;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货运输车辆的处罚
114 84 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或者报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罚
115 85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116 86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企业货运车辆总数10%的处罚
117 87 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员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
118 88 货运源头企业未明确本企业有关人员治超工作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货运源头企业未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人员进行培训的;货运源头企业未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规定,登记货运车辆、驾驶员和货物信息的,并及时报送登记结果的处罚
119 89 货运经营者聘用无从业资格证的货运车辆驾驶员的处罚
120 90 违反本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
121 91 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
122 92 未经工程质量检测或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处罚
123 93 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处罚
124 94 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撤销从业资格证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处罚。
125 95 未建立学员档案、培训记录或者伪造、篡改培训记录的处罚;
126 96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以及设施、设备或者改装车辆车载计时终端进行培训活动的处罚;
127 97 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进行培训,或者委托其他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培训,或者以报名点、招生处、分校等形式开展培训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28 98 未落实教学大纲要求,缩减培训学时的;未按照规定记录、存储、传输《培训记录》等信息的;伪造篡改《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等培训信息的;向未参加培训、未完成培训或结业考核不及格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处罚
129 99 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的;未在经营场所公示期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渠道等情况的;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练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未在经核查确认的教练场地进行教学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未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或以欺诈、与其他机构恶意串通等情形与学员签订合同,扰乱市场公平和行业秩序的;未按规定使用计时培训系统或安装未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发的计时培训系统;未建立学时预约制度;未建立以学员评价为主的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机制的;未建立学员投诉处理制度或未及时处理投诉的;存在教练员等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或者侵犯学员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教练员酒后执教、不系安全带执教或教学过程中擅自离开教学岗位的;教练员未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施教或伪造篡改《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结业考核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结业考核的处罚
130 100 未按规定制发教练员标识的;未按规定报送教练员相关信息的;未按规定开展教练员岗前培训或继续教育的;未按规定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的;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处罚。
九、行政强制 共3项
131 1 暂时扣留道路运输证
132 2 暂扣车辆
133 3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十、行政征收 共0项
十一、行政检查 共8项
134 1 对出租汽车客运的监督检查
135 2 对于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监督检查
136 3 对道路客运、客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37 4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的专用车辆、设备及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条件及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
138 5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139 6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140 7 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141 8 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局(共 2类、  4项)
总序号 类别及序号 项目名称及数量 备注
一、行政许可 0
二、行政备案
1 1 代理记账机构及分支机构年度备案
2 2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三、行政给付
四、行政确认
3 1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五、行政奖励
六、行政裁决
4 1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七、其他类
八、行政处罚
九、行政强制
十、行政征收
十一、行政检查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孟村回族自治县分局(共 6类、170 项)
总序号 类别及序号 项目名称及数量 备注
一、行政许可 0
二、行政备案
1 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2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3 3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4 4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时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备案
5 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备案
6 6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备案
7 7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变化时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备案
8 8 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单位备案
9 9 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
三、行政给付
四、行政确认
10 1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
五、行政奖励
六、行政裁决
七、其他类
11 1 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八、行政处罚
12 1 对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13 2 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政处罚
14 3 对重点排污单位等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行政处罚
15 4 对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6 5 对排污单位未申请或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排放污染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7 6 对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行政处罚
18 7 对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行政处罚
19 8 对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20 9 对建设过程中未同时实施审批决定中的环保措施的行政处罚
21 10 对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22 11 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行政处罚
23 12 对从事技术评估的技术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的行政处罚
24 13 对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25 14 对违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26 15 对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水污染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27 16 对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28 17 对违规设置排污口的行政处罚
29 18 对违法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30 19 对违规建设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的行政处罚
31 20 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政处罚
32 21 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33 22 对不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34 23 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行政处罚
35 24 对被责令改正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继续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36 25 对拒不接受大气污染监督检查或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37 26 对拒不接受消耗臭氧层物质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38 27 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39 28 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行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40 29 对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41 30 对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行政处罚
42 31 对在禁燃区内新、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43 32 对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求锅炉的行政处罚
44 33 对违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45 34 对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46 35 对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行政处罚
47 36 对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48 37 对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政处罚
49 38 对未密闭煤炭 、煤矸石、煤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50 39 对干洗、机动车维修未设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行政处罚
51 40 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行政处罚
52 41 对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政处罚
53 42 对应当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政处罚
54 43 对向不符合规定的单位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政处罚
55 44 对未按照规定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行政处罚
56 45 对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57 46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直接向大气排放的行政处罚
58 47 对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规定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59 48 对拒不接受噪声污染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60 49 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61 50 对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行政处罚
62 51 对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导致环境噪声超标的行政处罚
63 52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噪声污染治理任务的行政处罚
64 53 对拒不接受固体废物污染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65 54 对拒不接受医疗废物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66 55 对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67 56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68 57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或者未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69 58 对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 、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70 59 对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行政处罚
71 60 对出具虚假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行政处罚
72 61 对未单独收集、存放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73 62 对未按照规定实施后期管理的行政处罚
74 63 对拒不配合检查,或者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75 64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76 65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77 66 对新建电厂兴建永久性储灰场对环境造成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78 67 对粉煤灰运输造成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79 68 对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行政处罚
80 69 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行政处罚
81 70 对未取得新化学物质登记证或者不按照登记证的规定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82 71 对未按规定保存新化学物质的申报材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83 72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建立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84 73 对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或者不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出口危险废物的行政处罚
85 74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86 75 对未按规定填写、运行、保管危险废物转移单据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87 76 对危险废物出口者未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的行政处罚
88 77 对未按规定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
89 78 对未按规定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90 79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经营活动未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91 80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执行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的行政处罚
92 81 对未按规定与处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并将收集的废矿物 油和废镉镍电池进行处置的行政处罚
93 82 对未按照规定报告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信息的行政处罚
94 83 对未按规定备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 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的行政处罚
95 84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96 85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97 86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98 87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99 88 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行政处罚
100 89 对无证或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101 90 对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行政处罚
102 91 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行政处罚
103 92 对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
104 93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5 94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行政处罚
106 95 对伪造、变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7 96 对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作业场所不符合要求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8 97 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
109 98 对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行政处罚
110 99 对未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11 100 对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造成环境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12 101 对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超标、超总量或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113 102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行政处罚
114 103 对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行为的行政处罚
115 104 对拒不接受放射性污染检查或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行政处罚
116 105 对拒不接受放射性废物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117 106 对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18 107 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的行政处罚
119 108 对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20 109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 、 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
121 110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行政处罚
122 111 对伪造、变造、转让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23 112 对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行政处罚
124 113 对转入、转出放射性同位素未按照规定备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25 114 对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26 115 对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27 116 对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28 117 对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 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29 118 对辐射工作单位未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源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30 119 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如实报告的行政处罚
131 120 对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32 121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放射性废物管理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
133 122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34 123 对核设施营运等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的行政处罚
135 124 对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造成核与辐射事故的行政处罚
136 125 对托运人、承运人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未按照要求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报告事故的行政处罚
137 126 对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38 127 对毁损、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护栏围网、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行为的行政处罚
139 128 对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40 129 对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干扰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功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41 130 对重点用车单位违法事项的行政处罚
142 131 对排放检验机构违法事项的行政处罚
143 132 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评价结论严重错误的行政处罚
144 133 对区域开发管理机构未按规定编报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行政处罚
145 134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环境污染形故或者破坏后果的行政处罚
146 135 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违法开展污染维修治理业务的行政处罚
147 136 对未按规定建立污泥管理台账或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行政处罚
148 137 对未按规定落实污泥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行政处罚
149 138 对未按规定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行政处罚
150 139 对发生辐射事故的单位缓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的行政处罚
151 140 对露天焚烧秸秆及树叶、荒草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52 141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露天焚烧的行政处罚
153 142 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环境管理台账或者台账记录内容不完整、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事项及具体实施依据
154 143 未及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行政处罚
155 144 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行政处罚
九、行政强制
156 1 对不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的行政强制
157 2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行政强制
158 3 对违法设置排污口的行政强制
159 4 对违法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160 5 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行政强制
161 6 对违法排污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行政强制
162 7 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行政强制
163 8 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的行政强制
164 9 对涉嫌违反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的行政强制
165 10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行政强制
166 11 对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167 12 对在发生辐射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的行政强制
168 13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169 14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造成环境污染被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行政强制
十、行政征收
十一、行政检查
170 1 负责环
境污染
防治的
监督管
住建局(共 6类、 212  项)
总序号 类别及序号 项目名称及数量 备注
一、行政许可 0
二、行政备案
1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2 2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备案
3 3 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备案
4 4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5 5 存量房合同备案
6 6 抵押合同备案
7 7 租赁合同备案
8 8 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
9 9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
10 10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11 11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12 1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备案(实施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除外)
13 13 招标文件备案(实施电子招标的项目除外)
14 14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备案
15 15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成果备案
16 16 建设工程最高限价备案
17 17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18 18 民用建筑节能验收备案
19 19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0 20 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
21 21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
22 22 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
23 23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4 24 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25 25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26 26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
27 27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28 28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三、行政给付
29 1 住房租赁补贴申领
四、行政确认
30 1 房产预测成果的审核与管理
31 2 房产预测成果的审核与管理
32 3 公有住房出售方案核定
33 4 公有住房售房款使用确认
34 5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35 6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36 7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
37 8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五、行政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