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孟村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孟村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孟村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孟村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批次“徐香猕猴桃”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徐香猕猴桃。被抽样单位:孟村回族自治县***小卖部。生产日期:2024-01-21。不合格项目:氯吡脲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免于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市监不予罚决〔20241001号。

孟村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10日